规范涉企行政执法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,新沂市以法治思维为引领,聚焦涉企行政检查中的难点堵点,创新机制、规范流程、强化监督,探索出一条“精准、高效、透明、温暖”的涉企行政执法新路径,有效减轻企业负担,激发市场活力。
一、强化制度保障,夯实规范执法基础
严格执法主体资格,明确行政检查实施主体仅限于法定行政机关、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及依法受委托组织,严禁第三方机构、无执法资质人员参与检查等“越权检查”,从源头上遏制乱检查现象。
全面推行计划备案。实施涉企检查年度计划备案制,要求各部门年初公布检查计划并报市司法局备案,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得开展。市委督查室定期督查计划执行情况,杜绝“随意检查”“突击检查”。
二、创新监管方式,推进精准高效执法
深化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。除特殊领域外,涉企检查通过随机抽取对象、随机选派人员、公开结果的方式实施,并依托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,对低风险企业降低抽查频次。整合市场监管、环保、应急等领域检查事项,制定部门联合抽查年度计划,明确任务、范围、比例及时限,实现“进一次门、查多项事”,减少多头重复检查。
推广“扫码进企、监管备案”系统,要求检查主体、内容、结果实时上传至行政执法监督平台,同时通过信息共享、书面核查等方式替代现场检查,压减入企检查人员数量,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。
三、优化执法流程,减轻企业负担
严控检查频次与标准。各执法部门公布同一企业年度检查频次上限,并将频次纳入统计年报。除举报、转办等特殊情况外,严禁超频次检查,行政执法监督机关对异常频次开展跟踪监督,确保检查“有度有序”。 推行“一表通查”,合并同类检查事项,精简现场检查流程。除法定要求外,严禁将检查作为行政许可、给付等事项的前置条件,破除“以查代管”痼疾。
推广柔性执法方式。对轻微违法且未造成危害的行为,以提醒、指导、督促纠正为主;对初次违法且及时改正的企业实施“首违免罚”。在安全生产、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坚持严管与厚爱并重,最大限度降低执法对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。
四、强化监督问责,确保制度刚性落实
构建“立体化”监督网络。通过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归集执法数据,实现检查事项、依据、结果全流程透明化。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热线、工商联联动机制,拓宽企业投诉举报渠道。对违规检查、乱收费、乱处罚等行为,企业可拒绝并投诉举报。监管部门将严查执法不规范问题,倒逼执法行为合规化。
强化执法队伍能力建设。定期开展执法人员培训,强化执法人员培训,破除“查了就免责”的旧观念,推广说服教育、行政指导等柔性执法方式,既守住监管底线,又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。